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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shijia

魏晋时期,兵士及其家庭称为士家。亦称兵户。汉初实行编户征兵制。后来,从流民或贫苦农民中招募来的士兵数量日益增加。征、募士兵的家属仍旧是一般的编户齐民。东汉末年,战争频繁,各割据军事集团加强对士兵的控制,把他们的家属集中起来,和士兵一起另行编定户籍,称为士家。汉献帝建安十年(205),曹操平定冀州后,把大批士兵家属迁至邺城附近(见魏武帝曹操)。到曹丕称帝移都洛阳时,居邺的士家已超过十万户,魏文帝曹丕又计划将他们迁于洛阳及其附近。控制士家,是为了保证兵源,防止将士叛乱,强化政府对于割据势力的控制,将本来属于私家的部曲夺取到政府手中。因此,魏晋时期士家不准改行转业;婚配只能限于同类, 不准与平民通婚;士逃亡, 家属要受严酷的惩罚;士家的子女称为“士息”、“士女”,兄终弟及,父死子承,世代为兵。士家未征召入伍时从事屯田,称为田兵。具有兵家、屯田客双重身分,受双重剥削和奴役,他们的社会地位略高于奴婢而低于平民。士家制度是一种人身依附性较强的世兵制度。

此制的建立,保证官府拥有足够的人力来从事战争和耕田,对结束东汉末群雄割据,形成三国鼎立和西晋统一的政治局面都起过一定作用。但是,士家制度的严酷及其对士兵压迫的残暴扼杀了士家当兵作战的积极性,逃亡自杀经常发生。巴郡“兵士苦役,生男多不养”。曹操死后,洛阳发生兵士大骚动,甚至有的地区爆发士兵武装起义,士兵主要来源的士家制日益不能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因此西晋以后,召募流民和从编户中征兵逐步增加,放免兵户,解除士籍的记载在东晋以后越来越多,来源于士家的兵士比重在下降。

南北朝时期的军户、府户和营户,名称虽异,性质和士家相同。隋唐之际,兵民合籍的府兵制广为推行后,世兵制又为编户征兵制所代替,特殊身分的士家不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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